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正版)
(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国务院
2016-02-06
民政部关于废止《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 管理机构暂行规定》的决定
民政部现决定对《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民发〔1999〕50号)予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5-10-29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 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5-09-07
民政部关于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2013年11月8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以下简称《决定》)取消了民政部对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行政审批项目。为贯彻落实《决定》的要求,深入推进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激发社会团体活力,更好地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4-02-26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8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有2项属于保密项目,按规定另行通知)。另建议取消和下放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中提出的涉及法律的16项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已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相关法律,现一并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3-11-08
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我部制定了《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2-09-27
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民政部制定了《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2-09-27
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民政部制定了《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2-09-27
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民政部部制定了《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2-09-27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012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4号公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2-08-03